警察公务员考试科目 自考警察需要什么条件
警察公务员考试科目
警察公务员考试科目为《行测》、《申论》、《公安基础知识》、《检察基础知识》、《审判基础知识》、《监狱劳教基础知识》。主要是通过客观化纸笔测验方式,测查报考者报考公安机关执法勤务职位应当具备的基本素质与掌握的知识和能力要素。公安局的职位是占政法编制的公务员,和公务员考试一样,分笔试和面试,笔试。
考试具体内容
考试内容包括职业素质、基础知识、基本能力三个方面。
1、职业素质。主要测查报考公安机关执法勤务职位必备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
2、基础知识。主要测查报考者对公安机关执法勤务工作有关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以及运用相关知识分析问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基本能力。主要测查报考者在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活动中,正确观察、判断、分析案(事)件,妥善协调或处理问题的能力。
面试具体内容
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和报考的职位类别,按拟录用职位名额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办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人际合作意识与技巧、求职动机等。满分为100分。具体要求按照公安部《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面试工作暂行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