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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指认现场 指认现场为什么要戴头套

雨霖铃2024-05-22 11:24娱乐308

为什么要指认现场?

犯罪嫌疑人指认现场是一种调查取证的方式,其目的是由犯罪嫌疑人在现场向警方证明其作案的具体地点、作案工具藏匿点、赃物或被害人尸体等藏匿的地点。

法律分析:现场指认是刑事证据的一种,有利于固定犯罪事实,所以是必要的。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二百四十九条 为了查明案情,在必要的时候,侦查人员可以让被害人、证人或者犯罪嫌疑人对与犯罪有关的物品、文件、尸体、场所或者犯罪嫌疑人进行辨认。

法律分析:刑事犯罪案件需要去指认现场。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二百四十六条 为了查明案情,在必要的时候,侦查人员可以让被害人、犯罪嫌疑人或者证人对与犯罪有关的物品、文件、尸体、场所或者犯罪嫌疑人进行辨认。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辨认,应当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

杀人自首后需要指认现场吗?

指认现场在法律上叫辩认现场,辨认以后需要制作辩认笔录,辩认笔录是法定的证据形式之一,但是也不是所有的杀人案件都需要辩认现场,这也是根据案件的需要而定的,如果案件的证据需要辩认现场,那就对现场时空行辩认,如果不需要辩认现场,可能就不辩认了。

所以在杀人后应当主动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的犯重行为,认罪态度较好的情况下这样国家会根据具体情况减轻或者从轻处罚。所以杀人之后应当自觉主动向公安机关自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杀人案嫌疑人自首的认定:杀人案嫌疑人在犯故意杀人罪后、归案前,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归案后和正在服刑的故意杀人罪犯罪嫌疑人,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

犯罪嫌疑人已知别人报案在犯罪现场等待算自首吗 你好: 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犯罪嫌疑人明知他人报案在现场等候的,视为自首。

盗窃未遂取保候审到期派出所传案为什么还要去指认现场?

1、罪案侦查中,即便嫌疑人承认犯罪,这口供本身也并不能直接作为犯罪的证据。对于口供必须经过去伪存真的处理,得到事实的还原,并能够与其它证据互相印证,这才能成为真实可靠的证据。如果有人自认是罪犯,但却对现场一无所知,这个人的口供可信吗?显然不能采信。

2、可能是是:按程序办理手续。公安机关继续侦办案件,需要指认现场。也可能收押(一般情况下不会)。

3、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既然还在侦查阶段,也就还进行指认现场这样的侦查程序,说明案件还不没有侦查终结,所以案件应当在刑事侦查部门,而派出所一般是不负责刑事侦查的,而应当在分管该地域的刑事侦查部门。现在检察院已经完成了批捕阶段的工作,只有等侦查终结后,移送到检察院审查起诉时,案件才能到检察院。

4、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为什么要指认现场

对场所、尸体等特定辨认对象进行辨认,或者辨认人能够准确描述物品独有特征的,陪衬物不受数量的限制。第二百五十三条对辨认经过和结果,应当制作辨认笔录,由侦查人员、辨认人、见证人签名。必要时,应当对辨认过程进行录音或者录像。

法律分析:现场指认是刑事证据的一种,有利于固定犯罪事实,所以是必要的。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二百四十九条 为了查明案情,在必要的时候,侦查人员可以让被害人、证人或者犯罪嫌疑人对与犯罪有关的物品、文件、尸体、场所或者犯罪嫌疑人进行辨认。

法律分析:刑事犯罪案件需要去指认现场。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二百四十六条 为了查明案情,在必要的时候,侦查人员可以让被害人、犯罪嫌疑人或者证人对与犯罪有关的物品、文件、尸体、场所或者犯罪嫌疑人进行辨认。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辨认,应当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

犯罪嫌疑人指认现场是一种调查取证的方式,其目的是由犯罪嫌疑人在现场向警方证明其作案的具体地点、作案工具藏匿点、赃物或被害人尸体等藏匿的地点。

下了逮捕证,为什么还要去指认现场啊,案子现在应该是在派出所还是在检察...

案子定性一般是在法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同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

正常情况下是在看守所提审。根据法律规定,对于被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应由看守所负责羁押,如果公安机关需要提审犯罪嫌疑人的,也应该到看守所专设的审讯室进行提审,而不可以将犯罪嫌疑人从看守所提到派出所进行讯问。

案子的定性是由法院来确定的,并不是在在派出所定还是检查院。法院决定涉外民事案件所涉及的法律关系的性质,从而确定所应适用的准据法。然后根据相应的法律法规进行量刑。法院通过审判活动,根据刑法规定确认行为的犯罪性,对案件进行定性,对是否构成犯罪、构成何种犯罪以及构成的是轻罪还是重罪的确认与评判。

法律分析:被检察院批捕不一定会判刑,只能是经过人民法院的审判之后,才能确定被采取逮捕措施的人是否有罪,是否需要判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为什麽要让犯罪嫌疑人指认犯罪现场?

犯罪嫌疑人指认犯罪现场的意义是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但这是一个可以有的程序,而并不是刑事诉讼中必要的程序。

法律分析:刑事案件中侦查阶段会让犯罪嫌疑人指认现场,目的就是固定、核实证据。指认现场说明案件事实已经认定了。 刑事案件一般分四个阶段:受案立案阶段、侦查阶段、侦查终结阶段、案件结案。

法律分析:刑事案件中侦查阶段会让犯罪嫌疑人指认现场,目的就是固定、核实证据。指认现场说明案件事实已经认定了。刑事案件一般分四个阶段:受案立案阶段、侦查阶段、侦查终结阶段、案件结案。

法律分析:一般的刑事犯罪案件需要去指认现场。为了查明案情,在必要的时候,侦查人员可以让被害人、犯罪嫌疑人或者证人对与犯罪有关的物品、文件、尸体、场所或者犯罪嫌疑人进行辨认。

按照唯物主义的认识论,只要发生了刑事案件,就有犯罪现场。犯罪离不开具体的时间和空间,犯罪行为一经发生,由于能量交换的结果,犯罪信息即被储存于有关的客体之中。犯罪现场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特定场所,因而犯罪现场储存了犯罪的信息,同时传导了犯罪的信息。

犯罪嫌疑人之所以叫嫌疑人 就是说明还不确定他的行为。指认现场就是为了更加证明他的罪状,还有就是确立是否有同谋,也可通过现场来判断嫌疑人是否是替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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