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有几个省级行政区 中国有几个省级行政区域
中国有34个省级行政区。其中包含了23个省、4个直辖市、5个自治区和2个特别行政区。在历史上和习惯上,各省级行政区一般都有简称。省级行政区指的是行政地位与省相同的行政区,属于一级行政区,也是中国最高级别的行政区,主要包括省、直辖市、自治区、特别行政区这四种。
34个省级行政区分别如下:
(1)23个省:河北省、山西省、吉林省、辽宁省、黑龙江省、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山东省、福建省、浙江省、台湾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江西省、江苏省、安徽省、广东省、海南省、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
(2)4个直辖市: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重庆市。
(3)5个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
(4)2个特别行政区: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
34个省级行政区按照行政区划代码用华东、华北、华南、华中、东北、西南、西北、港澳台表示分布,具体如下:
1、华北: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
2、东北: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
3、华东: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
4、华南: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
5、华中: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
6、西南: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重庆市、西藏自治区。
7、西北: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8、港澳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