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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有哪些,怎么判断自己得性疾病了

独啸青茫2023-04-13 14:11健康235

大家好,关于传染病有哪些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不知道是什么意思,那么今天我就来为大家分享一下关于怎么判断自己得性疾病了的相关知识,文章篇幅可能较长,还望大家耐心阅读,希望本篇文章对各位有所帮助!

我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传染病有几种?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管理的传染病分甲类、乙类、丙类三类,共40种。 甲类传染病是指:鼠疫、霍乱。城市6小时内,农村12小时内上报防疫站。《新法》规定,乙类传染病中的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炭疽中的肺炭疽和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按甲类传染病处理。

乙类传染病是指:甲型H1N1流感(原称人感染猪流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黑热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管理的传染病分甲类、乙类、丙类三类。丙类传染病包括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1989年2月21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修订) 2008年5月2日,卫生部已将手足口病列入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丙类传染病进行管理。丙类传染病也称为监测管理传染病,对此类传染病要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监测管理方法进行管理。

我国法定传染病种类有哪些?

我国法定传染病的种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简称《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传染病分为甲类、乙类和丙类,共三类37种。

甲类2种,包括:鼠疫、霍乱。

乙类传染病25种,包括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雪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碳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百日咳、白喉、新生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钩端螺旋体病、雪吸虫病、疟疾。

丙类传染病10种,包括:流行性感冒(简称流感)、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诊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

根据我国新《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我国法定传染病分几类几种?每类传染病有哪些病种?

参照国际上对传染病的统一分类标准,结合我国传染病的实际情况,我国将全国发病率较高、流行面较大、危害较严重的35种急性和慢性传染病,列为法定管理的传染病,并根据其传播方式、速度及对人类危害程度的不同,分为甲、乙、丙三类,在预防、治疗、疫情报告、控制、监测等诸多方面实行分类管理。国家对传染病病人、病源携带者进行治疗。

甲类传染病,又称为强制管理传染病,包括鼠疫和霍乱。

乙类传染病,又称为严格管理传染病,包括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SARS)、病毒性肝炎、细菌性和阿米巴痢疾、伤寒和副伤寒、艾滋病、淋病、梅毒、脊髓灰质炎、麻疹、百日咳、白喉、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猩红热、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钩端螺旋体病、布氏杆菌病、炭疽、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流行性乙型脑炎、黑热病、疟疾、登革热等。

丙类传染病,又称为监测管理传染病,包括肺结核、血吸虫病、丝虫病、包虫病、麻风病、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新生儿破伤风、急性出血性结膜炎,以及除霍乱、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等。

常见的人畜共患传染病有哪些?

人畜共患病是指由同一种病原体引起、流行病学上相互关联、在人类和动物之间自然传播的疫病。其病原包括病毒、细菌、支原体、螺旋体、立克次氏体、衣原体、真菌、寄生虫等。人畜共患病种类有:高致病性禽流感、炭疽、鼠疫、猪丹毒、猪水疱病、狂犬病、布鲁氏菌病、结核病、李氏杆菌病、链球菌病、钩端螺旋体病、弓形虫病、旋毛虫病、猪囊虫病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法定传染病有几种

传染病分为甲类、乙类和丙类。

一、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

二、乙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

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

三、丙类传染病是指: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

扩展资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保障人体健康和公共卫生,制定本法。

第二条国家对传染病防治实行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治结合、分类管理、依靠科学、依靠群众。

第三条本法规定的传染病分为甲类、乙类和丙类。

第四条对乙类传染病中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炭疽中的肺炭疽和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采取本法所称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

其他乙类传染病和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需要采取本法所称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的,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及时报经国务院批准后予以公布、实施。

需要解除依照前款规定采取的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的,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报经国务院批准后予以公布。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常见、多发的其他地方性传染病,可以根据情况决定按照乙类或者丙类传染病管理并予以公布,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领导传染病防治工作。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羊的传染病有哪些病

羊传染病大全

一类传染病:口蹄疫、羊拌病、蓝舌病、小反刍兽疫、羊痘(绵羊痘和山羊痘)。

二类传染病:炭疽、伪狂犬病、狂犬病、魏氏梭菌病、副结核、布鲁氏杆菌病、弓形虫病、棘球蚴病、钩端螺旋体病、山羊关节炎脑炎、梅迪。维纳斯病。

三类传染病:李氏杆菌病、类鼻疽、放线菌病、肝片吸虫病、丝虫病、肺腺瘤病、绵羊地方性流产、传染性脓包皮病、腐蹄病、传染性眼炎、肠毒血症、干酪性淋巴结炎、绵羊疥癣。

人畜共患病:羊的人、畜共患病,主要有机氏杆菌病、炭疽病、狂犬病、口蹄疫、副结核、弓形体病、绦虫病、棘球蚴病等。它们分别经消化道、呼吸道、昆虫叮咬、外伤创口等途径进人人体内。感染人发病,给人体健康造成极大的危害

羊炭疽病:羊炭疽病是由炭疽杆菌引起的人畜共患的一种急性传染病。发病羊表现短时期奔跑、跳跃几下,摇晃倒地,头向后仰,四肢作不随意的游泳动作,经几分钟后即死亡。该病5-9月发病率最高。可在春秋季进行一次炭疽预防注射,对发生过炭疽病的地区,每年打预防针一次,每只羊颈部皮下注射炭疽芽胞苗0.5毫升,可免疫一年。

羊肠毒血症:羊肠毒血症表现突然发作,倒毙前,四肢出现强烈的划动,肌肉颤抖,眼球转动,磨牙,口水过多,随后头颈显著抽缩,常死于2-4小时之内。治疗:(1)用磺胺胍18-20克,第一天一次灌服,第2天分2次灌服,直至痊愈。(2)可灌服10%石灰水,大羊每只200毫升,小羊每只50-80毫升。

羊黑疫:羊黑疫又称“传染性坏死性肝炎”,是由B型诺维氏梭菌引起的绵羊、山羊的一种急性高度致死性毒血症,本病以肝实质发生坏死性病灶为特征。常发病地区定期接种“羊快疫、肠毒血症、猝击、羔羊痢疾、黑疫五联苗”,每只羊皮下或肌内注射5毫升,注苗后2周产生免疫力,保护期达半年。

羊口蹄疫:该病是由口蹄疫病毒引起的偶蹄类动物共患的急性、热性、高度接触性传染病。其临床特征是患病动物口腔黏膜、蹄部和乳房发生水疱和溃疡,在民间俗称“口疮”、“蹄癀”。此病主要以免疫为主,免疫程序:①成年羊:每年免疫2次,每间隔6个月免疫1次,每次肌注1.5毫升;②幼羊:出生后4个月~5个月免疫1次,肌注1毫升,隔6个月再免疫1次,肌注1.5毫升。八方养殖联盟网站da-cun.com有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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