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报销吗,社保看门诊几百元可以报销吗
大家好,今天来为大家解答关于门诊报销吗这个问题的知识,还有对于社保看门诊几百元可以报销吗也是一样,很多人还不知道是什么意思,今天就让我来为大家分享这个问题,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医院门诊费用能报销吗
医院门诊检查费用可以报销。
医疗保险一般指基本医疗保险,是为了补偿劳动者因疾病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而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通过用人单位与个人缴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参保人员患病就诊发生医疗费用后,由医疗保险机构对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医疗保险报销条件如下:
1、参保人员必须到基本医疗保险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或持定点医院的大夫开具的医药处方到社会保险机构确定的定点零售药店外购药品;
2、参保人员在看病就医过程中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必须符合基本医疗保险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范围和给付标准,才能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予以支付;
3、参保人员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中,在社会医疗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上与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费用部分,由社会医疗统筹基金统一比例支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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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费用医保能报销吗
一、门诊费用医保能报销吗?
门诊费用医保是可以报销的,因为门诊本身就属于基本医疗保险的报销范畴,只要参保人是定点医院门诊去进行看病治疗,那么所花费的门诊费用都是可以通过医疗保险来进行报销的。
但是在不同的地区报销方面的内容可能存在差异,对于使用的药物,报销比例也有所不同,而且如果要报销门诊费用,所花费的治疗费用是必须要超过门诊的医保报销的起付线的,具体的数值需要视地区而定,可以直接前往当地的社保局询问即可。
二、门诊费用医保怎么报销?
1.居民医疗保险
在参保的一个保险年度里,参保人员在定点门诊机构所发生的普通门诊费用在100元以内,那么这个时候医保与个人的支出为3:7。超过100元的部分是由参保人自理的。
2.城镇职工医疗保险
单位所缴纳的医疗保险那部分在个人账户上,对于灵活就业的人来说现在也是由每月15元的个人账户,能够用于门诊费用的支出,也相当于门诊报销。
在进行医保报销时,出示自己的医保卡,读卡后进入系统,根据医院级别不同,治疗过程及费用不同,其报销比例都有所不同。
医保报销门诊费用吗?
【法律分析】:医保可以报销门诊费用的,医保的报销费用范围包括门诊、住院、大病三部分。不过门诊报销的比例相比起其他两项用要少一些。一般情况下,门诊的报销比例在50%以下,统筹基金支付的部分较少,大部分是由参保人的个人账户资金或者是现金支付。住院和大病部分的报销比例大约在70%至80%左右浮动,根据参保人的连续缴费年限长短略有浮动,缴费年限越长,报销比例和支付限额越高。如果参保人没有到指定医疗机构就医,那么不管是门诊费用还是其他费用,都必须自行承担,无法报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二十四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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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可以用医保报销吗
门诊医保可以报销。
保障参保人员基本医疗需求规范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诊疗等方面的管理,基本医疗保险规定了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的报销范围。
具体如下:
1、城镇医疗报销的主要是指是在医院看病用药住院手术可以通过医保卡按照相关规定可以进行医药费用的报销,城镇医疗保险比较专一,项目规模和覆盖面较大;
2、在重大疾病或意外事故方面赔付有限,这个时候笔者建议参保人可另行购买商业大病医疗补充保险与社保进行组合的方式,来减轻自己的经济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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