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领取失业保险金,如何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人员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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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险如何领
失业险的领取方法:1、失业人员到用人单位失业保险管理中心所在地办理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登记;2、失业人员到失业管理中心进行求职登记和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3、申请通过后,工作人员在劳动手册上记载本次申领后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起止日期;4、失业人员在每月的15日凭银行存折到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
【【法律依据】】
《失业保险条例》第14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怎样领取失业金的流程
失业金领取步骤有五步,如下:
1.参保单位出具两份《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一份交失业保险中心,一份交劳动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备案。
2.失业保险中心凭参保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对情况进行严格的调查核实(失业人员带上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确认无误的发放2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和1份《失业求职登记表》。
3.填写材料。失业人员认真填写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的正面所有栏目,背面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意见处空格请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盖章。认真填写好《求职登记表》。
4.上交材料。交纳三张一寸的彩照和一份失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5.领取失业保险金。办理完成后即可到户籍所在地或暂住地的区级劳动保障部门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
法律依据:《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第五条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应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报受理其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备案,并按要求提供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等有关材料。
《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第六条规定: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受理其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第七条规定: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表》,并出示下列证明材料:(一)本人身份证明;(二)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三)失业登记;(四)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第八条规定: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应由本人按月到经办机构领取,同时应向经办机构如实说明求职和接受职业指导、职业培训情况。
失业金如何办理领取
有以下5个领取失业金的步骤:1、参保单位出具劳动关系证明书备案;2、失业保险中心调查核实,确认无误的发放登记表;3、失业人员填失业保险申领登记,到户口所在地的计生关系盖章;4、交纳三张一寸的彩照和一份失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5、到户籍所在地,或暂住地的区级劳动保障部门领失业保险金。
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失业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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